【警在民安】贵阳市食药环侦部门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
昆仑行动
贵阳市食药环侦部门依法打击
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
“昆仑202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实现对涉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的深入打击和全面整治,贵阳市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坚持“全环节、全链条、全流程”打击,对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53起,开展联合执法50余次,累计向群众派发宣传单2000余份、张贴各类宣传海报1000余份,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日前,经深挖彻查,贵阳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7.03”侵犯著作权案。该案为贵阳市首例利用盗链技术侵犯著作权案,嫌疑人利用非法技术手段,大肆盗取各大视频平台的影视剧视频介质,并在其自建的网站上非法传播牟利。省厅总队高度重视,并多次对案件进行调度。
为确保案件打出成效,贵阳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积极协调网安支队、花溪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等部门共同开展侦查工作,最终在秦皇岛市将犯罪嫌疑人候某某抓获,成功破获该起利用盗链技术侵犯著作权案。
抓获嫌疑人现场
经讯问,侯某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侯某某交代,其利用各大视频网站程序漏洞,盗链各类影视剧视频资源数万部,并将盗链的资源挂在其自行开设的在线视频观看网站供网民免费观看,而其本人则通过在影片中植入广告的形式获取非法利益,为逃避打击,侯某某还将网站服务器架设于境外,2021年至今,共获取非法利益三十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抓获嫌疑人现场
该案为贵阳市首例利用盗链技术侵犯著作权案,随着数字经济时代,信息数据等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频现,该案的成功破获,为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提供了参考思路和方法。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签 发:杨 文
审 核:任 珂 付春华
编 辑:汪橙橙
来 源:生态分局
- 2023-07-23
- 2022-07-05
- 2021-06-26
- 2022-02-11
- 2020-11-09
- 2021-12-22
- 2020-03-22
- 2020-01-02
- 2020-02-25
- 2023-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