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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醉酒滋事 酿大祸自担责

       随着“夜摊经济”的复苏,不少市民选择夏夜前往“夜排挡”聚餐。6月下旬的一天,居住在上海市奉贤区塘外镇的奚某凌晨邀请3位好友到离家不远的“夜排挡”街一解酒瘾。期间,他独自饮了三瓶黄酒,在酒精的作用下,奚某异常兴奋。突然,奚某大嚷“手机不见了”。怀疑手机被周围客人拿走的他,破口大骂并“动起手”——拍桌子、摔酒瓶,现场一片狼藉,引起围观并严重影响了“夜排挡”的正常营业。

       接到店方工作人员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要求奚某出示身份证件配合调查。醉醺醺的奚某拒绝拿出身份证,叫嚷着让民警“滚开”。当民警依法口头传唤,要求奚某去派出所进一步核实身份时,他情绪激动地推搡打骂民警。民警依法将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后,奚某的情绪更加激动,多次辱骂民警和辅警,并肘击、脚踹民警,导致民警受伤。目前,奚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

       案情分析

       酒后闹事须自己“买单”

       民警调查发现,奚某的手机其实并未丢失,由于其过量饮酒,进入其胃肠道的乙醇不能及时被消化吸收,而是随着血液进入大脑,削弱了其大脑中枢神经系统,令其产生错觉。与此同时,在酒精的刺激作用下,奚某破口大骂周围客人发泄心中不满,而他的同餐好友虽意识清醒,但出于“义气”不分青红皂白,不但不制止劝阻,反而在一旁帮腔起哄,助长了奚某肆无忌惮的不法行为。最终,奚某要为自己酒后闹事“买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民警支招

       夜市饮酒应控制好“量”

       杨春辉(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塘外派出所民警):

       在夜市喝酒一定要控制好“量”,谨防因饮酒过量而醉酒闹事,影响公共秩序。如酒后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酒后滋事打架,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肇事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同时还将被处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王焕新 朱望春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7日
浏览量:1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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