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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丨万州:女子“刷脸”挣钱涉嫌犯罪,被龙驹派出所抓获

 

       近年来,刷脸支付方式因其便利性,已被市民广泛接受。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借助该方式,利用各种“小利”让群众为其转移非法资金,诈骗他人钱财。这不,一名张姓女子在明知他人是在实施犯罪,还为了点小钱出卖自身信息,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从而触及法律底线。

 

 

       日前,万州区公安局龙驹派出所在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接到区反诈中心推送的“断卡”线索,要求对居民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展开进一步核查。

 

       接到指令后,民警第一时间对张某某所持有的4张银行卡进行资金流水梳理,发现4张卡均存在异常,都有资金快进快出的转账事实。经统计,4张银行卡在2个多月时间内发生单项流水10余次,金额达到30余万元

 

       民警随即将张某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讯问调查。面对警察,张某某自知证据确凿、无法抵赖,遂如实供述。

 

       几个月前,手中拮据的张某某在某社交网站结识了一名男子,双方互加微信后,该男子便以“好友”身份向张某某介绍了一个挣钱轻松的路子:只要用自己的手机刷脸帮人转个账,每成功一次就能获取好处费。

 

       虽然明知这里面有“猫腻”,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但手中缺钱的张某某还是接下了这个业务,将自己的手机任由该男子以及同该男子在一起的几名陌生人使用,且多次为其取款时提供刷脸验证服务。

 

       “张某某在接到男子信息后,通常在茶楼与几人会合,并将自己的手机拿给对方,由对方全程操作,涉及到转账时就用张某某的人脸识别验证进行转账,每转账1万元,张某某便获利500元。”办案民警称,在2个多月内,张某某利用自己的4张银行卡,通过10余次帮诈骗分子转账的方式,总共获利高额“好处费”1.5万元。

 

 

       “张某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信息网络犯罪,仍将自己的4张银行卡、手机任由他人使用,并在他人转账时提供刷脸验证服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接受法律的制裁。”民警称。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广大市民群众要深刻认识非法出借、买卖手机卡、银行卡,替人刷脸转账等行为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切勿因占小便宜而惹上大麻烦,坚决不当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万州公安

责任编辑:马金波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2日
浏览量:1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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