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涉外法治建设闯出创新路——唱响独具特色“开放发展法治强音”
全国首家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国际民商事调解机构在这里设立和发展;13部具有涉外因素的地方性法规在这里颁布实施;《推动广西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一系列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的文件在这里出台;具有东盟、边境、民族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在这里迭出不穷……
翻开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外法治建设“硬核答卷”,一个个谋篇布局的关键词,彰显了广西司法行政系统争当“排头兵”的责任担当,一项项惠企利民的新举措,犹如一曲曲壮族山歌,掠过秀美山水、扬帆出海,唱响独具广西特色的“开放发展法治强音”。
回望近年来涉外法治建设奋进路,广西司法行政系统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涉外法治”新赛道上竞逐起势,面向东盟的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建设的广度深度大幅拓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不懈努力。
持续强化面向东盟涉外因素制度供给
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新时代制度型开放高地。2019年8月30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广西按下开放发展的“快进键”。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2019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推动出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13部具有涉外因素的地方性法规;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构建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的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南宁市司法局推动《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行使有关行政管理权的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法治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和文件……
广西正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在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开展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合作方面,积极探索涉及管理体制、投资促进、贸易便利、法治环境等制度建设,助力面向东盟的制度型开放合作充满活力。
2023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12月成立涉外法治工作专班,初步搭建一体化涉外法治工作联系组织架构。
地方合作是中越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桂越法律和司法合作是重点合作领域之一。
为进一步深化桂越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2024年6月,自治区司法厅主要负责人应邀带团出访越南,桂越双方司法行政部门达成“立足现有合作基础,在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开展司法行政合作”的高度共识。
伴随着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生效实施,毗邻东盟的广西对外开放红利逐步释放,广西与东盟产供协作不断深化,面向东盟的法律服务需求也日益增多。
目前,广西有10家律师事务所在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35家律师事务所与东盟国家的10多家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广西在面向东盟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崭露头角。
在东兴市江平工业园、东兴市互市贸易区、百色龙邦口岸等商贸、劳务、旅游涉外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边境一线区域,广西依托当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仲裁机构积极上门服务边贸企业,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崇左市司法局建设“涉外法律援助越南语翻译库”,印发涉外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大力推广运用“联动联调”“互联网+调解”“涉外纠纷调解+贸易”新模式。
在一项项改革中,广西发挥首创精神,努力形成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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