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吴大奎被决定逮捕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大奎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对吴大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吴大奎 资料图
曾任集团总法律顾问
公开资料显示,吴大奎出生于1964 年 12 月,大专学历。
2017年12月起,吴大奎任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
据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官网显示,集团成立于2008年7月,前身是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自治区首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成立之初,公司主要负责对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等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及富余资产进行整合运营,于2017年9月更名为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8月,正式转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2月25日消息,吴大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7月31日通报,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大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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