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受家暴妇女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最高检印发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要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的要求,找准民事检察履职的发力点和突破口,以印发典型案例为契机,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理念,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发展,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此次共发布7起典型案例,分别为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军等42人与鄂州某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尹某凤等4人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金与慈溪市某门窗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支持起诉案,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办理的梁某霞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办理的伍某全与黄某凤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检察院办理的黄某娣与林某谦、林某良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枝与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
据了解,近年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办案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仅2024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9万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3万件。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及成效已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该负责人表示,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要持续做好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做实检察为民。在工作开展中,要紧扣支持定位、坚持必要原则、聚焦特定群体,规范开展支持起诉,使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于潇)
处理结果。林州市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令科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尹某凤等4人工资款共计43254元。
处理结果。2022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禁止宋某峰对梁某霞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宋某峰骚扰、跟踪、接触梁某霞;禁止宋某峰干扰梁某霞的正常生活。
伍某全(男,65岁)系精神智力二级残疾人,一直未婚,随父亲伍某彬一起生活。2019年,伍某全家中因征地拆迁,分得两套安置房以及其他安置费用。
2022年11月11日,伍某全父亲向双流区法院申请对伍某全进行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双流区法院判决宣告伍某全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伍某彬为伍某全的监护人。
支持起诉意见。2023年5月25日,双流区检察院依法向双流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伍某全提起与黄某凤离婚的诉讼。庭审中,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人的名义依法出席法庭并当庭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
处理结果。2023年10月24日,双流区法院采纳双流区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准予伍某全与黄某凤离婚。
受理情况。2022年11月4日,黄某娣因林某谦和林某良二人不履行赡养义务,向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广宁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予以受理。
处理结果。2023年4月13日,东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某保险公司向刘某枝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8812.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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