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深入落实应勇检察长在吉林调研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在助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进程中贡献检察力量。
以做实“三个善于”为统领,促推办案能力高质效。院党组引领干警将“三个善于”学深悟透,不断提升在办案实践中充分运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锤炼事实认知能力。培养干警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强化素能培养,2022年以来举办“以案代训”“模拟庭审”“刑检论辩赛”“案例研讨会”等岗位练兵、政治轮训78次。建立检委会学习制度,不断提升检委会的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侦查监督协作机制,建立“案前沟通、提前介入、移前报送、诉前补查”四前机制,提前介入率达到100%,牵头开展公检监“同堂培训”交流大会,统一侦查理念和办案标准,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指控体系。锤炼法律适用能力。要求干警摒弃机械适用法律,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领导包案制度,妥善化解1起近20年的国家赔偿类信访案件。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有13人入选省院检察人才库,培育出“船营未检”等优秀年轻办案团队6个,民事支持起诉团队获评省优秀办案团队。锤炼综合治理能力。引导干警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2023年以来,通过办案制发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4件。成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培训基地”和首个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联合法院成立全省首家“支持起诉办案中心”,累计帮助85名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讨劳动报酬近130万元。
以实现“三大转变”为目标,促推监督管理高质效。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实现从重办理到重管理、从重数据到重质效、从案管管理到人人管理的三个转变。宏观和微观并重。每月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分析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异常原因,逐步优化。用好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2022年以来,对侵犯诉讼参与人权利等违法情形开展流程监控706项,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607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20件,评查出办理时间过长等瑕疵案件6件,对相关检察官进行约谈,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自我管理和其他管理并重。构建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大管理”格局。检察长和检委会统领宏观管理,对不捕不诉和有争议刑事案件经过部门负责人审、分管领导审、检察长审,不起诉案件还需召开听证会,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给检察权运行把关加锁;办案部门夯实自我管理基础,每日召开早会,每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制作结案信息提示板,动态管理案件办理情况。健全完善外部监督体系,2022年以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477件次。管案和管人并重。将检察业务管理与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追责惩戒相结合,一体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明确检务督察部门每季度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数据核查等工作,针对工作推进不力、司法办案不规范等问题,通过通报、个案提醒、问题清单等形式及时整改。查找和堵塞廉政风险点,狠抓“三个规定”报告制度落实,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填报率为100%。
以强化“三种履职”为抓手,促推创新发展高质效。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协同推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有效优化“三个结构比”,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上下联动一体履职。组建全市首个集“四大检察”职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办案团队,成立地区首家“新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室,集中办理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与市知识产权局、区法院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成立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中心,引领辖区共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多措并举综合履职。坚持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原则,加强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域内域外”三类企业平等保护,通过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案件综合治理,综合履职率达到100%。守正创新能动履职。不断提升依职权监督案件比例,2024年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32件,成案率达100%。拓展案源发现渠道,运用大数据发现案源和依职权主动发现案源达到25%。(来源:正义网 | 文稿统筹: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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