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迎来“首席合规官”
要进一步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流程,实现合规风险的自动识别、监测和预警,提高合规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假以时日,合规将真正成为金融机构的基因,铸牢我们金融稳定的微观基础。”王胜邦说。
王志乐是中国较早研究合规管理的专家之一,也曾多次就跨国企业的合规管理进行调研,并曾经出版合规管理相关的专著。
这十项基本原则的第十项内容为反腐败,即企业界应努力反对一切形式的腐败,包括敲诈和贿赂。王志乐是UNGC第十项原则的专家组成员。
“这十项原则是企业合规的要求和目标。如何达到这个要求和实现这个目标呢?这就相当于企业要过河,河的对岸是合规,企业要到达对岸,就要借助于合规管理这个桥,到对岸实现合规。”王志乐说。
在这个问题上,国际金融界做出了自己的贡献。2005年,国际清算银行下设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文件《合规与银行中的合规部门》。
“这个文件很重要,它要求所有的国际银行,如果想加入国际交易汇兑体系,必须遵守共同的规范,银行必须是合规的银行,必须建立合规管理的体系,并把合规目标转化为一个银行日常的管理活动。”王志乐补充。
《合规与银行中的合规部门》发布之后,当时中国的银监会快速反应,在2006年就颁布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开启了银行业的合规管理之路。
此后,原保监会也于2007年颁布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该指引在2016年《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颁布后废止。
王志乐介绍,现在很多银行内部已经设立了合规部,与法务部并列,有的银行比较重视反洗钱业务,甚至把反洗钱业务从合规部中独立出来,成立了反洗钱部门。
查询公开资料也可以看到,目前中国银行、吉林银行等银行机构已设立了首席合规官,中国人保、中国太平、新华保险、锦泰财险、鼎诚人寿等保险公司也均已设立了合规负责人。
王志乐解释道,合规,不是被动应对外部的事情,是主动引导企业遵规守法。与合法相比,合规的要求更前进了一步,要打造世界一流企业,不是简单的守法,更要追求自律。
王志乐看到,征求意见稿用了很大篇幅论述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相关内容。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金融机构需要“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在所设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并提出了金融机构需要充分保障合规官履行合规监督等履职的能力。
“可以说,征求意见稿对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资质、权责、待遇都有明确规定。”王志乐总结,征求意见稿对相关岗位的人员选拔要求很高,规定了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任职条件,并且明确首席合规官是高管。
“上述细化规定,确保了合规官应同时具备法律和金融的复合执业背景,有助于全面、综合、专业地评判金融机构的合规法律风险。”潘骏认为。
“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王志乐说,首席合规官的地位比较高,职责也列得非常清晰,对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相应的待遇都有要求。
征求意见稿提到,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
“这也就意味着,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金融机构接下来一年多的时间里要根据要求搭建合规架构,捋顺合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金融机构的合规程度也会越来越高。”王志乐说。(来源:《法治周末》肖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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