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承办的京津冀沪渝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讨暨素能提升联合培训在天津滨海新区举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法律政策研究室一级高级检察官吴孟栓,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侯智出席活动并致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鲁红,市检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在青,河北省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参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灿平作总结讲话。
活动围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主题,共设置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探索、实践创新和理论展望3个单元,进行深入研讨。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王灿发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公益诉讼检察教研部副主任宋京霖教授和北京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杜亿、天津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杜蔚分别作主旨发言。
6名检察机关论文作者作交流发言
五省市6名检察机关论文作者作交流发言,4名专家学者进行精彩点评。与会代表进行广泛学术交流,一致表示,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指示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侯智在致辞中强调,天津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积极落实党中央和市委、最高检决策部署,通过强化理念引领、加强机制建设、探索“府检联动”、深化区域协同等务实举措,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能力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倡议与会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交流互鉴,共享实践经验,强化工作协同,凝聚发展合力,共同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吴孟栓对天津检察机关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提出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研究,紧紧围绕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进行理论创新,紧紧围绕并积极回应“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开展检察应用研究,以更有效的举措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徐向春就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精品案件,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供扎实的实践支撑。二要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各项规范指引和工作机制建设,巩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成果,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供有力制度基础。三要对标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美好需求,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多检察贡献。
《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京冀沪渝检察机关有关负责同志,新疆和田地区检察机关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海警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等单位负责同志,新闻媒体记者出席。天津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来源 :天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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