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本书在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的基础上展开,运用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分析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如认罪协商制度研究的社会科学视野、刑事司法场域的专门知识、刑事法律援助的社会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体系化建构、刑事缺席审判的类型化分析等,剖析可能影响法律实施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厘清有关概念,澄清相关误解,在呈现刑事司法之复杂性的同时,为促进法律有效实施提出社会科学向度的理论思考。
本书作者
谢澍,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学者,北京市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理论、数字法学,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等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等科研项目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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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知易行难”的学科,在法律规范以外,刑事司法实践中难免出现法外因素对法内系统侵蚀的情况,使得刑事司法呈现出独有的“复杂性”。就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而言,如何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学界贡献智识资源,对于有碍法律实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社会科学知识有着独特的解释力和说服力。本书在研习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的基础上,遵循“实践样态的充分把握”“社科知识的合理运用”“理论模式的谨慎提炼”的思维进路,从近年来刑事司法改革的热点领域切入,运用社会科学知识和方法展开研究,为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社会科学向度的理论解读。作者谢澍副教授是我指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本书是他在过去十年积累的思考,虽然部分观点体现着年轻人的个性,但学术研究需要这样的冲劲和坚持。
——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本书关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探讨了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的运用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强调方法论的自觉。书中作者对交叉学科知识的运用,体现出作者在学术的逻辑思维之外,还具备足够的学术想象力,借助大胆假设发现了诸多有意义的学术问题。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分立是法学知识分化的结果,由此形成的法学知识形态,对于法学研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且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具有互相支持的关系。相较于其他部门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社科法学研究比较发达,但法教义学研究还十分薄弱。通过本书对相关方法论问题的探讨,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学青年学者开始尝试多元化的研究方法运用,也期待更多的年轻学人在刑事诉讼法教义学研究领域有所成就,进而实现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的有机互动。
——陈兴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一级教授,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
就目前的整体水平而言,法社科进路的精细化程度不及法教义分析。谢澍老师的这本《穿越理论迷雾:刑事司法的社会科学研究》,显然是将社科的精细化研究往前推进了很大一步。他立足于自己的刑事诉讼法学专业,从认罪协商、刑事法律援助、专门知识等具体问题入手,展示了刑事司法现象背后的复杂关系和前因后果。除了社科研究以外,本书对检察机关侦查权、刑事缺席审判等问题还进行了类型化和体系化的分析。这反映出作者试图追求对法教义与法社科进行整全性研究。这种整全性的研究,实际上就是将“文本中的法律”研究与“行动中的法律”研究勾连起来。这需要法教义学学者与社科法学学者加强合作,更需要与法律实务者(决策者)密切合作,从而形成从教义到社科,然后从社科到决策,再从决策到教义的研究闭环。在这个意义上,谢澍老师的这本书做了有益的尝试,开了个好头。我也期待有更多从具体问题出发,展示总体关系的经验研究:不仅能与教义分析对话,同时也能够帮助进行政策制定。既有学术意义又有社会价值,这就是好的法社科研究作品。
——侯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与社会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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