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探索涉金融案件诉源治理新模式
民主与法制网讯(张霞 通讯员郭月 王岩)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法律制度优势,联合历下区人民法院在全省首创推出“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模式,探索涉金融案件诉源治理新模式,深度参与预防、化解企业金融纠纷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诉讼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为企业解纷注入新动能,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制定标准化服务指南。针对案件受理、诉前调解、公证对接、公证办理、执行证书办理、案件执行、建档立制七大环节流程,济南市司法局与历下区法院、金融机构联合制定《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办事指南》。以系统性操作指南推动实行标准化服务,为“诉前调解+赋强公证”的工作规范化发展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实行“派驻法院+院外设站”服务模式。济南市司法局改变传统“派驻法院”单一服务模式,创新实行“派驻法院+院外设站”相结合服务模式,设立历下区人民法院金融多元解纷齐鲁公证处工作站,将司法辅助触角向法院外延伸,进一步扩大司法辅助覆盖面、增强司法辅助效果,提升民营企业服务体验。
打造“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济南市司法局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在线咨询、在线调解等公证法律服务。线下在齐鲁公证处工作站接入法院内部专线电话和法院专门调解平台,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效率,提高企业和当事人服务体验,不断推动“减证便民”落到实处。
设置“密闭+开放”调解区域。济南市司法局为线下调解设置密闭和开放两种调解区域,供企业和当事人自主选择,创设宽松、和谐、舒适氛围,让当事人从心理上更易接受,更易达到和谐化解纠纷良好效果。该模式合理调配司法资源,将金融纠纷有效化解于诉前,为后续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合理治理提供了可行性方案。同时,该模式融合诉前调解与强制执行公证优点,为和谐化解涉企金融纠纷提供了支点,能够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于提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目前,共调解案件17361件、调解成功4888件、办理赋强公证2830件,金融机构节省诉讼费约450万元、律师费约430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8亿元。该模式入选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57项制度创新成果,并在山东全省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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