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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奕辰:做好每一个案件,是青年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

 

受访人 / 卢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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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拥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主要执业领域为国内及跨境诉讼和仲裁,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公司类纠纷、刑民交叉纠纷、国际及国内贸易纠纷、投融资纠纷、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方面经验丰富。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获得法学与英语双学位专业,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分别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美国法硕士学位。荣获2024年度LEGALBAND菁英榜:争议解决律师20强。

从校园到律所,深耕跨境争议解决

 

光石法学苑:您是如何确定选择法律作为自己的专业方向的?有哪些人或事件对您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

 

卢奕辰:我于2009年至2014年就读于山东大学法学与英语双学位专业,该专业是山东大学法学院与外语学院合办,从法学院和外语学院各选拔15名学生组成班级,学制五年,毕业后获得法学学士与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双学位。

 

在我入学时,山东大学校长刚好是一位非常著名的法学家。听了学校组织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宣讲,我认为应当充分利用外语这一优势做出一番事业。现在出海成了趋势,从这个意义上,母校当时十分具有前瞻性,设置了英法双学位这一专业,自己非常幸运选择了这个专业。

 

光石法学苑:是什么样的契机使您决定要成为一名律师?

 

卢奕辰:本科阶段,我在学校的引导下确定要从事涉外法律服务。这主要源于山东大学的培养模式,在本科阶段,许多课程已经是全英文授课,比如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WTO法律制度、国际海洋法。在授课过程中,除了中文版教材之外,老师引导我们阅读了大量外文资料,并安排学生用外语阐述某个法律问题,同时安排其他学生用外语提问,演讲者应当在当场用外语回答提问者的问题;与此同时,山东大学法学院还鼓励学生参与JESSUP模拟法庭等比赛和实践。即使放到现在,山大当时的培养模式也是非常先进的。

 

2014年,我有幸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读研,从事国际经济法方向的学习。法大的学习经历进一步开阔了我的视野。这里汇集了最顶尖的教授、极其优秀的同学、丰富的实践机会,还有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项目。在导师的鼓励下,我参加了贸仲杯比赛,并跟随学院获得了很好的名次,2015-2016年有幸在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攻读LLM。

 

通过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实践以及留学,我近距离接触了跨境争议解决律师这个职业,树立了从事跨境争议解决律师的职业目标。

 

律师这个职业最吸引我的是与不同社会主体的链接带来的认知提升。律师接触的对象包括:律师行业的领袖,不同地域、不同层级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不同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和工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央企国企的领导、法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民营企业家,外资企业,媒体行业,形形色色的自然人客户等等。在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深化了我对于经济环境、政治制度、政商关系、基层治理、商业逻辑的认知和理解,进而反哺我的法律专业能力,进一步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光石法学苑:您是如何快速实现从法学生到职业法律人的角色转变的?觉得这一过程中最困难的是什么?

 

卢奕辰:律师事务所实习是我快速从学生转变为律师的重要时期。我前后经历过两段律所实习,第一段在一家美国所的北京办公室做香港IPO业务,第二段在一家知名红圈所争议解决部,并最终留在了该红圈所工作。

 

 

最困难的阶段是第二家红圈所实习时期和工作初期。首先要适应红圈所高强度的工作节奏,每天面对来自合伙人、上级律师指派的多个不同的任务,需要合理安排时间以确保完成时限和质量,一天下来有时感觉很疲惫,但这样的节奏是常态。其次是“新手”的恐惧感,生怕某一项工作做错或不尽如人意,让合伙人产生不好的评价导致工作不保。每项任务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研究法律规定、案例,对方案和结论进行自我挑战,在不同的规定、案例和事实之间进行交叉验证,见缝插针地询问有经验的同事,有时候精神压力是非常大的。最后是要努力保持情绪稳定。面对紧急任务、对方的“挑衅”甚至谩骂,法官的压力,客户的质疑,老板的责备,都要保持稳定的情绪,找到问题出在哪里,迅速思考解决方案。有时要先给出初步的方向性意见,再对后续方案和交付时间做出安排,安抚住沟通对象先让自己全身而退,再详细研究应对方案给出最终意见。

 

光石法学苑:在成为律师后,真实的律师状态和您成为律师前所预期的一样吗?

 

卢奕辰:由于很早就开始关注涉外法律服务,在确定成为涉外律师的目标后,我通过留学、实习、与同伴交流等多种渠道了解了律师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因此真正入职红圈所成为律师后,律所的要求与我的预期基本相符:超长的工作时间、对专业近乎苛刻的要求、实时待命的状态、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高质量的工作表现、苦中作乐的精神、百折不挠的品质、稳定的心理状态等等。这些要求在换所后仍然深刻地影响着我。

 

做好每一个案件,

是青年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

 

光石法学苑:青年律师如何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

 

卢奕辰:青年律师的职业规划与其成长阶段密切相关,职业规划不应当脱离当前的发展阶段,更不应脱离市场的实际情况。

 

粗略地讲,法律从业第1-3年是熟悉业务的阶段,此时应当尽量广泛地涉猎,多尝试不同业务领域。

 

从业第3-5年是业务逐渐走向成熟的阶段,此时有了一定的客户积累,可以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或者业务集中的领域重点发力,但在这个阶段,仍应当把重点放在做好做精案件上,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专业“护城河”。青年律师在这个阶段应警惕出现“半瓶醋”,自认为专业过硬,实际上很多问题仍一知半解却不自知。

 

从业第5-8年应分配更多的精力在市场开拓上,在这一阶段建议业务上“高低搭配”,不能因为有了一些机构客户或“高大上”业务而放弃原有客户,同时还应保持一定频率的亲自作业(比如亲自写文件、亲自开庭、亲自写文章),让自己在专业上“不掉队”“手不生”。无论什么时候,青年律师做好每一个案件都是安身立命之本。

 

光石法学苑:从您的从业经历出发,能否分享青年律师应当避免“踩雷”的业务陷阱?

 

卢奕辰:首先,青年律师在承揽案件尽量将后续大致的诉讼方案和整体策略向客户进行告知,可以通过简要的书面服务方案,也可以通过口头+录音的方式告知,同时向客户适当地提示法律风险以及发生法律风险时的应对措施。我不建议青年律师为了承揽案件过度地向客户承诺或变相承诺办理结果,甚至暗示自己有“其他渠道”可以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不像法律界的业界贤达们,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对复杂情况缺乏整体掌控的能力,一旦案件结果达不到客户预期,很有可能演变为投诉和退费,甚至客户与律师对簿公堂,执业风险极高,对执业自信的打击也是非常大的。

 

其次,青年律师在确定委托时,一定要全面地预判案件可能的走向,并将可能发生的走向及不同情况下的收费方式全面约定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比如,有些较为复杂的诉讼案件,可能后续会发生变更诉讼请求、反诉、追加第三人、驳回起诉、和解、撤诉、另案起诉等“非常规”的情况,导致工作量明显增加。青年律师应当提前在专业上做好功课,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情形,就这些情形与客户做出明确约定,或者提前告知客户可能出现的情况。否则,在出现这些“非常规”情况时,青年律师常常很难再要求客户就此另行付费或不得不打折收费,吃下“哑巴亏”。

 

 

 

最后,青年律师在承办案件时,应当保持与客户的定期沟通,遇到紧急事项,应当第一时间汇报。客户觉得律师服务不到位,很多时候是因为汇报不及时,互相不了解。律师认为自己做了很多工作,客户没有看见律师的努力,认为律师没有花时间和精力。因此,我建议青年律师不仅要在案件的关键节点向客户汇报工作(书面最佳),平日也应当尽量多与客户沟通,如果实在时间精力不允许,在客户问起时,也应在当天做出诚恳的回答。

 

光石法学苑:当一位青年律师发展进入瓶颈期,如何缓解成长焦虑?

 

卢奕辰:我们不妨将“进入瓶颈期”理解为上一个阶段的结束、下一个阶段的开始。因此,“进入瓶颈期”往往意味着青年律师的成长已经渡过了上一个阶段,该开始下一个阶段了,其中蕴含了新的机会和挑战,把握住这些隐藏的机会、克服了困难,职业生涯就会来到一个新的阶段,收入也会随之上涨。

 

比如,青年律师可以对自己承办的业务多做复盘,在总结得失的过程中会发现自己在专业、市场、沟通方面还有很多可以提升的空间,抓紧时间补强短板。“人永远无法赚到认知以外的钱”。在创收进入瓶颈期之后,青年律师应将时间聚焦于复盘、总结、知识积累、对外交流、专业输出,最终改变思维方式、提升思想认知,如此一来,你可能就没时间“焦虑”了。

 

我认为,律师的成长是阶段式的,青年律师要做的是跨越这些阶段,而不是在一个阶段里“卷生卷死”而“卷无止境”,跨越了上一个阶段来到了新的阶段,收入就不太可能再掉下去了。因此,青年律师不妨放平心态,在克服“瓶颈期”的过程中寻找新的突破点,踏实工作,耐心等待下一个阶段的到来。

 

光石法学苑:当一位青年律师具备哪些能力或条件时,可以考虑独立执业?

 

卢奕辰:首先,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这是青年律师安身立命之本。我认为除非自带足够的资源,青年律师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忽视专业积累,认真对待每一次开庭,每一次开会,每一次讲课,这些都是提升专业能力的大好机会。

 

其次,要有一定的口碑积累。在从事几年法律服务工作后,有一定的客户积累,在服务过的客户那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或者在自己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内形成了较好的口碑,有一些潜在的合作机会。客户的良好评价既是律师专业能力的体现,也是律师市场能力的体现。

 

另外,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最好取得家人的支持和体谅。独立执业应当做好“过苦日子”的准备,要做好短期内没有创收、“入不敷出”的准备。

 

最后,青年律师不妨给自己设定一个期限,比如三年或者五年,在此期限内,业务一定要自给自足或有所突破。设定好期限后,在这三年或五年时间里,要全力以赴,无怨无悔,有“愿赌服输”的心态。如果三五年后业务仍然没有起色,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坚持,做回授薪律师,还是退出律师行业。我认为这些都是个人选择,没有对错,在独立的道路上尝试过、付出过、坚持过,没有失败者。

 

客户群体决定着律师创收的“天花板”

 

光石法学苑:您觉得怎样的性格特点或者拥有何种品质的人适合成为一名律师?

 

卢奕辰:不能说具备某种特点或品质就适合当律师,而是优秀的律师往往都具备一些共同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深刻理解客户的需求,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与客户共情的能力,换位思考、快速领悟法官立场、对方诉求进而调整策略的能力,竭尽全力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决心,百折不挠的品质,强烈的胜负欲等等。

 

外在表现上,有的律师可能表现为专业能力过硬、办案思路清晰、方案直击要害,有的律师可能表现为极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的能力,有的律师可能表现为快速理解客户诉求、迅速取得客户信任的能力。这些律师的性格特点各不相同,但均不妨碍他们是优秀的律师,因此不能说具备了某些特点就适合成为律师,而是优秀的律师往往都具备一些特征。青年律师应当观察优秀律师身上的共性,在工作中从他们身上汲取营养,弥补自身短板。

 

光石法学苑:律师收入的“天花板”取决于哪些因素?

 

 

 

卢奕辰:律师处于什么样的收入水平取决于市场和客户,市场整体环境如何,你能接触到什么样的客户。市场整体环境我们无法控制,但律师可以努力提升自身层次,实现客户群的更新换代。目前许多律师通过互联网媒介承揽案件,有些律师的创收达到了非常不错的水平。同时也应当看到,律师费最高的领域仍然是企业的大型项目和大型案件,但是,这些企业的企业主、领导层和总法律顾问一般不会通过互联网寻找律师。因此,客户群体决定着律师创收的“天花板”。

 

融入这些高价值客户,突破创收“天花板”,律师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个人履历、行业背书、社会职务、人脉圈层、认知格局、精神境界、个人魅力都是决定因素,需要律师长期地自我修炼,才能与大型企业的企业主、管理层、总法律顾问同频对话,让客户认可你这个人。这是非常困难的工作,需要长期坚持,更需要机遇。

 

光石法学苑:在您的律师生涯中,有没有最难忘的案件?能否详细谈谈?

 

卢奕辰:我代理了许多跨境和国内商事争议案件,大部分取得了圆满的结果。但让我最难忘的是一起跨境诉讼、仲裁系列案件。该案说明了一个问题:涉及双方重大利益的案件,胜负手有时候不完全是法律问题,在特定的背景下,利益格局很大程度上会左右仲裁庭的判断。

 

自然人A女士委托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多位中高层领导(“代买人”)收购该公司员工手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该上市公司有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合同》约定,代买人应当按照A女士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将代买的股权交付给A女士,如果违约,则需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委托合同》签订后,代买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了《股份买卖协议》,代买人准备在自己收购员工的股权后,再将股权过户到A女士名下。但是,受到上市公司境内主要经营实体所在地政府的影响,代买人在未通知A女士的情况下,擅自与员工解除了《股份买卖协议》,并协助员工将股权转卖给了政府控制的某投资公司。

 

在得知情况后,A女士在香港某法院起诉了股权出卖人(公司员工)、代买人以及某投资公司,要求法院判决所有被告向A女士交付股权;同时,A女士依据《委托合同》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要求代买人以购买价款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于是,该案出现了两组“平行诉讼”,第一组是香港股权归属诉讼,第二组是内地违约金仲裁。

 

在第一组香港股权归属诉讼中,香港某法院在案件管辖权决定的文书有一段十分耐人寻味的说理:“A女士可能并非股权的真实购买人,真实购买人可能是A女士背后的另一家公司,该公司之所以隐名购买股权,目的可能是规避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则。”但是,A女士的计划是否规避了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则,在当时仅是香港某法院的一种推理,没有明确结论。

 

在第二组违约金仲裁中,仲裁庭认为,代买人未能遵守《委托合同》的约定,未能按照A女士指示的时间和方式交付股权,构成违约。在第二组违约金仲裁中,A女士损失的金钱(购买价款)和时间(一直未获得股权)是显而易见的,但当时的仲裁庭似乎不愿意支持A女士索赔的违约金。

 

第二组违约金仲裁以申请人A女士撤回仲裁申请结束,许多情况随着仲裁庭的解散无从查证,或许再过一些年会永远尘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仲裁庭支持了A女士的违约金诉请,代买人(公司中高层领导)将承担巨额赔偿责任,不排除代买人因不堪巨额赔偿压力,在第一组香港股权归属诉讼中转而支持A女士的诉讼立场,尽可能地帮助A女士拿回股权以换取A女士对他们违约金的减免。届时,第一组香港股权归属诉讼很可能朝着对A女士有利的方向发展,结果可能是A女士获得上市公司的股权。

 

但是,如果香港法院在管辖权决定书中所述的A女士和某公司“可能规避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则”是真实情况,那么仲裁机构支持A女士的巨额违约金会在不经意间对A女士和某公司违反香港上市规则起到帮助作用。

 

因此,抛开其他的案外因素,该案当时的利益格局很大程度左右了第二组违约金仲裁的走向。尽管根据《委托合同》代买人构成违约,但如果支持A女士的违约金诉请,不排除变相干扰到香港资本市场的运行。基于此,仲裁庭的考量可能是,先由香港法院解决股权归属问题,再由仲裁机构解决《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避免违约金仲裁的结果影响股权归属诉讼的结果,防止出现仲裁间接干扰香港资本市场的情况。

 

光石法学苑:在一线城市中,“996”“007”乃至“二十四小时待命”的工作方式几乎已成为律师行业的普遍现象,您认为律师应如何掌握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卢奕辰:在我第一家执业的红圈所中,合伙人带领团队工作至深夜、周末保持在线几乎是常态。当时我们团队的响应速度、交付速度极快,因为研究案件投入的时间多,案件质量也有保障。在我换所独立面对客户后发现,响应速度、交付速度与交付质量一样,都能显著提高客户的满意度,进而带来二次案源转化。据我观察,一线城市中的996、007的工作方式,在许多情况下不是为了加班而加班,而是为了更高的客户满意度和更扎实的工作质量。试想,没有客户不喜欢律师为他的案件多付出时间,也没有客户不喜欢经常性联系、庭前庭后及时汇报的律师。这些工作都需要付出额外的时间。

 

因此,我认为律师没有所谓的工作生活“平衡”,只有取舍。看你是愿意多付出一点时间在业务上,还是多一点时间陪伴家人。二者没有对与错,律师需要做的是与家人多沟通,争取家人的谅解。但是,我认为家人永远是底线和后盾,完全牺牲家庭的工作对我而言没有意义。

 

当下的市场环境人多案少,

“专业化”是奢侈品

 

光石法学苑:您如何看待“万金油”与“专业化”之间的关系?在律师人数高速增长、业务量缩水的环境下,律师是否还应该继续坚持“专业化”路线?

 

卢奕辰:首先,“万金油”与“专业化”是相对的,即使是“万金油”律师,也有自己较为擅长的领域,即使是“专业化”律师,在“专业化”领域之外,也可能会有自己擅长的业务。因此,“万金油”和“专业化”不宜绝对化。律师大可不必为了“专业化”而不接本专业以外的案件;“万金油”律师也可以在自己喜欢或擅长的领域进行深耕。

 

其次,“万金油”还是“专业化”,最终是一个业务集中程度的问题,根据自己的情况,如果业务能够集中则集中,如果业务客观上不能非常集中,没有必要强行集中。市场决定你的业务,而非你的业务决定市场,不要本末倒置。

 

再者,如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能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细分领域,竖起专业防护墙,维持较高客单价和利润率,是非常值得庆贺的,也是非常幸运的。我认为当前环境的主要矛盾是人多案少的矛盾,而非专业化和万金油的矛盾。与律所一体化相同,专业化是奢侈品。在解决主要矛盾确保生存的基础上,律师可以适当发展自己的特色业务,形成属于自己的“专业化”路线。

 

最后,律师的业务集中于某一领域,说明该律师在这一领域可能比较专业,但是,我们绝不能说业务不集中于某一领域的律师承办该领域的案件一定不专业。

 

光石法学苑:就您所在的业务领域,您认为当下法律服务市场是否已经趋于饱和?您认为该领域未来发展的趋势如何?

 

卢奕辰:随着律师人数的增加,从事争议解决业务的律师的人数势必增加,该领域的业务饱和度也会升高。我认为复杂的商事纠纷和跨境纠纷仍然有着自身壁垒,特别是涉外仲裁和跨国平行诉讼,拥有此类经验的律师并不多。作为跨境争议解决律师,我认为可以研究在企业出海的过程中,如何更贴近地服务企业家的需求,如何将海外争议解决前置,将争议化解于无形,让企业认识到争议解决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打官司”,更能从争议的视角帮助企业预防风险。

 

光石法学苑:作为合伙人,对于管理团队有着怎样的心得?

 

卢奕辰:我认为团队管理可以为案件创造价值。我们团队在近年来承办了多起在客户圈内和业内有较高影响的案件,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结果,这归功于安理一体化改革以来团队管理效能的提升。重大案件几乎不可能只靠一两个律师完成,背后需要一个素质精良的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我们建议,客户在重大案件选聘律师时,需考察律所的管理模式、律师团队成员的情况、了解团队从牵头人到案件主办律师是否具备合理的梯队架构,不仅要关注牵头人的案件把控能力,也不应忽视团队成员的专业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当团队主要成员的专业水平、沟通能力、专注度、执行力均能够保持“在线”状态时,这便表明该团队大概率经过了重大案件的磨砺与锤炼,具备明确的分工以及默契的配合,如此一来,案件便更有可能达成预期的效果。

 

近年来,我们团队不断引进优秀人才,重塑了考评制度,改革并完善了薪酬体系,为律师规划晋升路径,坚持开展内部人才选拔和培训,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在大环境的压力之下,努力营造出和谐宽松的小环境,持续为办理重大案件注入能量。 (来源:光石法学苑)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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