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
在纪念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之际,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编辑、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口述历史——中国少年司法长宁法院求索之路》一书于日前面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实施一系列促进青少年发展的政策措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更是每一个家庭的期盼。运用司法手段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把他们教育培养成为有理想、讲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时代人才,这是党的希望、人民的嘱托,也是法院和法官应尽的职责。
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积极探索运用司法手段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综合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需要,1984年10月,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在长宁区法院诞生。少年法庭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特点开展审判活动,既惩罚了犯罪,又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为建立健全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在创建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了少年法庭的创新工作,并提出了进一步发展的具体要求。多年来,长宁区法院少年法庭积极开展综合审判和涉少家事审判改革,不仅完善了寓教于审等已有的审判制度,还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离婚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推出了不公开审理、庭前教育等具有开创性的未成年人家事审判新举措,走在了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前列。四十年来,少年法庭还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指定管辖集中审理工作和家事案件归口少年法庭统一审理工作,拓展“司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完善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实现了新的跨越。
在少年法庭创建中,华东政法学院(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对少年审判创新及其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不仅在刑法专业中新设青少年犯罪研究方向,还专门成立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创办《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引进国外少年司法审判经验,介绍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社会组织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长宁区法院少年法庭所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上海市劳动模范集体、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长宁模式”“长宁经验”成为长宁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代名词。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少年审判法官的不懈努力,其经验值得珍惜、值得总结、值得宣传。
四十年来,我国少年法庭发展较快,少年审判队伍逐渐壮大,少年法律保护制度也逐步健全。同时,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由长宁区法院组织编写的《口述历史——中国少年司法长宁法院求索之路》一书,分三大部分:少年法庭——人民法院的金字招牌在改革的浪潮中创立;人权保障——司法改革的标志成果在创新的制度中确立;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在案件的审理中挺立。该书以少年法庭创建、发展的四十年历程为主题,通过对少年法庭26位主要亲历者的访谈,对少年法庭的建设进行了回顾,对少年审判工作进行了经验总结,对少年审判制度的改革及今后的发展方向进行了理性思考和积极展望。这是一本既有史料价值又有纪念意义的书,相信该书可为进一步做好少年法庭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为少年司法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提供帮助。 (作者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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