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探索公益保护新模式
桥梁“带病上岗”,不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更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2023年4月,检察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后与交通主管部门、所属街道取得联系,并于当日进行公益诉讼立案,督促问题整改。
2024年10月,经过1年多的维修,危桥变“新桥”,顺利竣工通车。检察官回访时发现,涉案危桥不仅修复完成,桥梁两侧护栏围挡加高了,桥体也得到了加固。
“这下群众可以放心通行了。”看到危桥的安全隐患已经消除,本案承办检察官、高青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爱美很欣慰。
“没想到检察机关这么快就受理了我的线索。”2024年5月,高青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魏某提供的线索,反映“飞线充电”安全隐患问题。
2024年8月,检察官在后续跟踪调查回访中发现,小区里“飞线充电”情况已基本得到改善,多数小区配备了停车棚和充电桩,居民能自觉做到有序停车,安全充电。
据了解,截至目前,相关小区已建成充电车棚157个,充电端口4500余个,通过小区“微改造”告别“飞线充电”,从源头破解居民电动车充电难问题。
“我们希望通过多部门共同努力,让新旧小区告别‘头顶上的电线’,让公益诉讼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张爱美说。
2024年6月,高青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多个小区直饮水机设备未公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信息,有的直饮水机周边环境脏乱,严重威胁居民饮水安全。
经全面调查取证,该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对现制现售直饮机经营者加强监管,定期进行饮用水安全检测,保障直饮水机设备及周边环境卫生,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召开社区直饮水机商家规范经营会议,对高青县辖区内16家直饮水机经营单位、66台现制现售直饮水机设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并分两批次对相关经营者及工作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据了解,截至2024年7月,上述问题区域均已完成整改,有关部门表示将不断完善饮用水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巡查和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常态化管理。
“聚焦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守护群众饮水安全‘最后一公里’,要让‘喝好水’成为常态,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承办检察官张爱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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