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价可循”到“投资未来”——商洛积极探索“碳票+司法”生态修复机制
1月14日,站在柞水县红岩寺镇大沙河村的山坡上,尽管山火过去了数月,但依旧能看到焦黑的树干斜插在土里,风一吹就扬起细碎的灰。
村民陈某某蹲在地头,用手拨弄着几株从灰烬里冒头的野草,语气低沉地说:“烧纸时没想到会闯大祸……一把火,不但林子没了,要赔钱,还要算树的‘呼吸账’。”他说的这笔账,指的是森林碳汇。
2025年4月,陈某某祭扫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山火,对生态系统造成损害。5个月后,柞水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除林木损失外,陈某某还得赔偿碳汇损失1726.97元。
这笔赔偿数额不大,却郑重地告诉人们:森林不只是树木的集合,它的每一次“呼吸”都蕴含着宝贵的生态价值。
“以前我们审这类案子,就是统计受损树木数量、量材积,计算一棵树赔多少钱。”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斌说,“可林子里不只有木头,它还涵养水源、固碳释氧。这些‘活’的价值过去一直被忽视。”
改变,从一次跨部门会议开始。柞水县林业局技术员王青抱来一沓资料,县法院法官第一次认真讨论起“碳汇损失怎么算”。这起山火案成了“试验田”。
庭审那天,陈某某一直搓着手,神情有些紧张。听到“碳汇损失”4个字,他怔了一下,小声问旁边的法援律师:“啥是碳汇?”律师低声解释了几句后,他似懂非懂,但表情渐渐凝重起来。
主审法官张涛在判决书里写道:“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具有公共属性,侵权人应对其造成的整体生态价值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我以前觉得树烧毁了,再种上就是了。现在才明白,这些树活着的时候,每天都在‘呼吸’,在干活。它们这么多年存下的‘气’,新种的小树苗得长多少年才能顶得上啊!”陈某某说。
如果说碳汇赔偿是让生态损失“被看见”,那“碳票+司法”就是要让赔偿金“活起来”。
2025年9月,山阳县人民法院的账户上收到几笔特殊的钱——来自几起生态案件的赔偿金。法官们没有简单地将钱上缴国库,而是联合县林业局,竞拍了一张编号“0000004”的林业碳票。
现在,零散的赔偿金汇集起来变成一张碳票,能让毁损的林地早日得到修复。“这片林子未来的‘呼吸’,就是我们对自然的‘还款’。”王乐说。
更长远来看,这些碳汇量将来还能进入市场交易,收益能再投入生态保护,形成“破坏—赔偿—修复—增值”的闭环。
编号“0000004”林业碳票对应的荒山2024年还只有零星杂草,如今侧柏和刺槐的幼苗已长出。护林员周远平每天巡山时,总会特意绕到那里看看。“别看现在才一拃高,以后这里就是茂密的森林。”他笑着说。
生态修复从来不是独角戏。商洛的探索背后,是一场持续数年的多元共治实践。
“法院判案是终点,也是起点。”周梦琳说,“我们不能一判了之,得为这些生命找到真正的家。”如今,基地里的红豆杉已从最初的7株发展到近百株。
作为西北唯一、全国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商洛2024年出台《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就《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生态司法创新有了制度保障。
截至目前,商洛已挂牌成立8个环境资源案件巡回法庭,建立11个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司法碳汇林面积累计800多亩。这些数字背后,是一次次理念的创新。
从1726.97元碳汇赔偿到“0000004”碳票,从“有价可循”到“投资未来”,商洛用创新实践写下时代变迁的“生态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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